2011-12-20

打火機

熊熊打火機



其實,我很怕打火機。

記得家裡是沒有打火機的。沒人抽菸。停電時點蠟燭,不是劃火柴,就是直接紅蠟燭拿去瓦斯爐旁。也沒什麼機會碰火,大人總是說火很可怕。

也真的很可怕。
雖然喜歡看著炭火暖暖地燒,但是我記憶裡最深刻的炭火,其實連結著曾祖母的死。

小時候總是看別人點火。那種小小的、塑膠(?)身體的打火機。螢光綠色的、藍色的、透明的。有一段時間,那種打火機上頭還黏著外國長髮比基尼女郎照片貼紙。每次看到這種打火機,我就想到比基尼女郎。

長大後,問題來了。
薰香蠟燭或香枝,都需要火。總不能拿去瓦斯爐點吧?除了那種長長的紅蠟燭,其他東西我都不敢拿去瓦斯爐點。

只能用火柴了。

對火柴的興趣,起初是因為火柴盒的圖案。以往,可能去了哪家小店,看到店家放了有趣的火柴盒,便隨手蒐集。長大了才想到能點火。火柴很有耐性,多年擺著冷落,只要你一顧盼,它就熱情燃燒起來。

後來才漸漸注意到,原來飯店房間裡也總有火柴盒。向來不注意這東西的,畢竟不是每日迫切的需要。於是,旅行的每一日,也為我累積了些許存貨。

因而不曾自己買過火柴。問我該去哪兒買,我也不知道。老實說,這是我最近的苦惱。

多年前,害怕火柴存貨總有一天要耗光的,也注意到飯店房間的火柴漸漸少見了,看到這小熊打火機,外貌如此溫馴,想必很安全,就連同粉紅色小豬打火機一起買了下來。

這熊,比起那些金髮比基尼女郎,真是大有用處。只要輕輕摁它右邊耳朵,火就點起來了。不像比基尼女郎的火飄忽不定,小熊的火小小的卻很固執,保證點著又不燙手。

悲情的是,這熊,肚子也就那麼大,點沒幾次,瓦斯沒啦!
說明書上寫得簡單,從右腳的小洞灌入瓦斯,熊熊就熱情復燃。但問題是,我該去哪找瓦斯?我也不敢自己灌哪。

於是,我又回到點火柴的日子。在洗臉臺旁點火,一天一天,眼看火柴就要用盡……

2011-10-20

今世還債的傳統產業

有個當老師的朋友每到大考期間就要感嘆一句,「前世殺了人,今世改作文」。

我也常常笑稱自己前世一定殺人如麻。
不僅前世殺人如麻,這輩子還繼續殺地球上的樹。所以,希望別有下輩子了。下輩子不曉得要淪落到什麼地步。

我還不算是所謂的網路原生世代。上網是念高中才開始的。從小也不熱中打電動,也不太能看電視,其實並不需要時時刻刻盯著螢幕才痛快。小時候最愛的,或者說最享受的,不過是去圖書館借一本厚厚的書,有一段空檔好好讀完。或者每週趁著去上什麼課,到附近的書店買本書。我對紙本書的感情,毋寧是更深厚的。

進入職場後,我對紙又有另一種奇怪的感情。就像有人對著滿屋華服恨不得全是自己的,我也希望紙樣裡那些紙,我想用多少就用多少。這些紙,是富貴命。你得先備著白花花銀子,你得咬牙閉眼不顧算盤,你得心驚膽戰懇求印刷廠或物流小心再小心,終究不免落得打入瑕疵品,且倉庫還來信要求別再用這些紙,不良率太高,等等。

另外有些紙,每個月成堆送來的。堆在印表機或影印機旁的,勞碌命。滾了一面,還要折磨另一面。它們也不甘心的,你不小心對待,它們也就狠狠咬你的手,要你每打個字都喊痛。是職業傷害。看著手上不知何時出現的傷口。確實是女工。

每個月不知吃掉多少紙。例行的工作也就罷了。外文書稿一來,就算省著點用,A4紙塞個兩頁,一本印下來也要百來張。厚書就更慘,列印到天荒地老,每天像是陶侃搬磚,今天搬個一百頁、明天搬個一百頁,週末搬完。這些爬著螃蟹文的列印稿通常也沒有其他人要看。好浪費。

曾有一次為了「不殺生」,就著電腦讀完將近三百頁書稿,眼花花不打緊,滾滑鼠滾輪的那根手指隔天就發炎腫了起來,開啟我不幸的扳機指輪迴。


有了kindle之後,幸福指數狂升哪。(傻笑)
只是我可能想得太夢幻?我以為這種東西應該列為必備工具才是。就像每個人桌上都要有電腦才能工作一樣。

(鋪哏鋪好久。這篇算是勸敗文,但也不算太勸敗。)

當初買kindle,是這樣打算盤的:
當年的kindle 3G加了關稅運費,大概7,000左右。轉為影印費或紙張費,一頁一元好了,只要少印個七千張就回本。每週保守估計讀一本三百頁的外文稿、每月保守估計讀兩本三百頁中文稿,好,那一個月至少就少印了一千八百張。四個月就回本啦!這樣怎能不買!

當時我和空姐一人一部kindle。空姐沒用多久就大呼:「這東西發明得太晚了!」

後來公司開始積極「數位化」,我也以為這類工具能夠漸漸普及。

事實證明,一切都是作夢。 XDDDDD
(以下牢騷省略一萬五千字)


這半年多來,殺生的勾當沒少過,要看的書稿又更多了。要列印出去的書稿更多。(淚)
每個月看著那成疊白紙黑字,總是有一種覺得一切太可憐的感覺。無法撇去那些白紙都是屍體的感覺。

說這個產業是傳統產業,還真不知是褒是貶。

某次去會報,照例問對方需不需要列印書稿的時候,對方說給電子稿就好了,在手機上能看。那一瞬間,我心裡彷彿有什麼浪頭打上一樣。很開心。

閱讀習慣、閱讀模式、閱讀工具,都是可改變的。
減少列印這些工作流程中的必要之惡,並不是貪圖省什麼工夫。

當然也想過好多次,這麼做會不會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之類的。
但是還是想小小實驗一下,讓這些必要之惡變成可選擇的「點餐」。

我並不是個很乖的小孩。想事情的角度也不像其他大人那樣面面俱到。
甚至有天跟大人說,如果員工旅遊跟kindle讓我選,我寧願大家都有kindle。 XD
這跟某些人覺得「買了某某水果新玩具就能炫耀」是不一樣的,一個好的電子書閱讀器確實讓我的工作更順利、更便利。

如果站在節約公司雜支的角度上,kindle真的那麼不值得投資嗎?
還是說,影印紙工會(噗)有什麼「每年買百萬即可成為VIP」的優惠方案? XD


雖然有點癡人說夢,但是,希望產業相關企業都能花點小錢買閱讀器當作必備工具。 :p
會把這件事加入明年的生日願望的。 XD


*對象不明的喊話:即使手邊沒有kindle,還是能利用kindle app讀書喔。請參見圖片說明

2011-10-13

kindle小朋友來我家

kindle 3G(現在改名叫kindle keyboard了)的開箱照在:這裡

用了一年,九月中想再買白色的,但這時AMAZON已經不給買了。先前還能不管三七二十一從US頁面買,今年想買的時候,AMAZON強制把頁面轉到international,並且把US小白強制從購物車刪除。連套子或GelaSkins的選擇也寥寥無幾。當時就想,可能要改版了?

果然,十月初就公布了一系列新的kindle。這一公布,我就天人交戰(?)。
新款沒有白色。外型嘛,看來看去,kindle keyboard還是比較可愛。老實說,我覺得新款的造型有點「傻」。

連續幾天一直跟黃小可在那邊哀哀叫。黃小可如同往常,十分善盡搧風點火的「職責」,丟了好些個連結或開箱文給我。 XD 我就每天三心二意,一下子說要買這個、一下子說要改買那個。

因為外型還想著要買kindle keyboard的時候,看到以下這段講最低階新款的(USD 109)留言。這留言太妙了。是正解無誤。(掩面)

Compared to my wife spending $200 on a haircut or $50 to get her nails done, I'd say it's a bargain! (I just learned what this was costing me tonight. I'm still in shock.)

沒錯,弄個熊頭都要美金200了,139的kindle keyboard也的確沒有比109的貴。(汗)

就在要下單的前一天,我看到另一篇開箱文。其中某段影片讓我下定決心。那是文章的作者請「可愛的太太」幫忙當模特兒拍的,新款kindle翻頁的時候,的確沒有kindle keyboard那種很明顯的「畫面黑一秒」的狀況。(話說,這位可愛的太太手很漂亮!)

好了,決定要買新款了。那,要不要選觸控螢幕的?
我又看到這篇文章

這篇大致上也解答了我的疑問。

老實說,一講到觸控螢幕,我不確定其他的產品是否比得上蘋果?

小艾(iPhone)或阿鐵(iPad)都沒有螢幕保護貼,有些指紋在上頭我也不太管。反正每天擦擦就好。但是呢,之前我用小k(kindle keyboard)的時候,只要有一點點小髒,我就很在意。而且那指紋比留在iPad上的清楚多了。

又,我真的常用kindle的鍵盤嘛?相較於觸控螢幕,鍵盤對我真的是「麻煩」嘛?
回想先前一年的經驗,我頂多就是查閱字典、輸入密碼、做一點小note。復古的「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對我來說不是問題。

再加上很明顯的,我的三心二意、喜新厭舊。
還需要考慮嗎?就買個工作機、將來要換新玩具也不可惜的工作機。這麼一想,豁然開朗,立刻訂了最低階的kindle。

10/9訂、10/13送達。這次DHL沒再要我填什麼表格。

開箱照在這裡

如果你也猶豫到底要買哪一款,這篇使用者評論寫得非常清晰、切中要點。

簡言之,USD 109的kindle是:

1. 容量2GB,大約放1,400本書。依我每年的閱讀量,大約能讓我塞8年的書(汗)。

2. 電量大約只有一個月:我想我應該不會去什麼整整一個月看不到電源插座的地方。(汗)

3. 沒有耳機孔:所以,最低階不能聽有聲書、也沒有讀書時的背景音樂。但話說,我既然有iPhone,為什麼還要用kindle聽?

4. 非觸控螢幕:我不需要大量輸入。

最重要的是,我很清楚我要拿kindle做什麼:
單純的閱讀。專心閱讀。不做其他事情,好好地、舒服地,讀完一本書。


◎先前寫的,如何把自有檔案轉為kindle格式。對我來說,這是kindle另一個很重要的優點,也是我不考慮其他閱讀器的原因。kindle支援epub格式後,希望可購買的中文電子書愈來愈多,能讓我送進kindle裡讀!


◎關於kindle上網:

噢,相信我。你絕不會想用kindle上網。黑白螢幕還是其次。又或者,既然都黑白螢幕了,五鍵操控或觸控螢幕之間,真的有差嘛? XD


◎先前有好幾個朋友問過我,到底要買iPad或kindle:

我覺得這問題很簡單啊,評估標準就是:一日閱讀量,以及你要做什麼。
(最簡單的應該是:有錢就兩個都買! XD )

如果你每天都需要長時間閱讀。
所謂的長時間,不是半小時或一個半小時,而是兩個鐘頭以上。並且,你閱讀的多是文字,而非大量圖表、圖片,那麼,你需要的應該是kindle。

好比我的工作需要我長時間閱讀。在公司已經看電腦看了那麼久,回家還要看稿子或審書,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可能再用iPad讀書,那螢幕太傷了。(也因此,kindle fire並不令我動心。)我甚至覺得連通勤時間看紙書都太傷了。因為捷運太顛簸,而且紙書字級根本無法放大,現在連一般小說的字級對我而言都是職業傷害。

用kindle,就不要想說還用它上網或看PDF檔。六吋黑白螢幕,你要用上下左右鍵來移動PDF檔嘛? XD

另一個重點是,我是宅女。我沒辦法在什麼優雅的咖啡店或圖書館工作,我根本不太需要移動的「工作設備」。

如果你有辦法在外頭工作,又想要隨身上網看大量含圖表論文順便做筆記,偶爾還想玩玩電動,那當然就選iPad啊。甚至根本就買Macbook air了。

2011-08-08

情詩二首


by Sara Teasdale

(The Years)

To-night I close my eyes and see
A strange procession passing me --
The years before I saw your face
Go by me with a wistful grace;
They pass, the sensitive, shy years,
As one who strives to dance, half blind with tears.

The years went by and never knew
That each one brought me nearer you;
Their path was narrow and apart
And yet it led me to your heart --
Oh, sensitive, shy years, oh, lonely years,
That strove to sing with voices drowned in tears.


(At Night)

We are apart; the city grows quiet between us,
She hushes herself, for midnight makes heavy her eyes,
The tangle of traffic is ended, the cars are empty,
Five streets divide us, and on them the moonlight lies.

Oh are you asleep, or lying awake, my lover?
Open your dreams to my love and your heart to my words.
I send you my thoughts--the air between us is laden,
My thoughts fly in at your window, a flock of wild birds.

2011-08-06

仰望一顆星星


小王子邂逅,是在某個百無聊賴的時刻。



在那家長不放心讓孩子獨自跨越十一公里路程回家的年紀,在二十分鐘車程就彷如跋山涉水的年紀。

等候爸爸一起回家的時間,要不就是繞著操場一圈圈散步,要不就是讀完架上一本本書。



那一排書的書背都是白色的,文字好多。

讀了很多本後,終於輪到《小王子》。

清楚記得自己看不懂,「小王子這人怎麼那麼奇怪?是外星人吧」。

那個年紀,「外星人」似乎代表了一切難解的事物。



的確是外星人。(笑)



或許因為小王子真的太奇怪了,過了一、二年吧,稍微長大些,在書店遇見,我又拿起來讀。

也許因為看到了什麼,或是遇上了什麼,或只是一些似懂非懂的,原本「奇怪的外星人」變成了「可愛的小王子」。



在那之後,一切的隱喻彷彿都不再是隱喻,成了生命的一個個印記。

想要有個祕密基地,而且必須取名為B612星球。

期待有個人馴服你,期待自己也能因為麥浪的顏色而歡喜。喜歡那樣的等待。

也許覺得玫瑰可笑,也許對玫瑰的舉動嗤之以鼻,也許最後也覺得玫瑰有其可愛的一面。

看了四十四次夕陽的小王子的背影,多令人心碎。

發現園裡滿坑滿谷的玫瑰,多讓人驚詫。

流浪在一個又一個星球間,感覺自己如何格格不入且無地自處。



金色的蛇多可怕,卻也盼望牠是一切的解答。

並且,衷心祈禱,小王子終於回到他的星球。





然後,繼續長大,一步步邁向悲劇。



小王子的玫瑰或許只有那一朵。

但是在玫瑰之外,還有這樣那樣的花朵。

渴索愛的,必也在某些時刻揮霍手中的愛。彷彿極燙手。



WP聊著這個活在我們手中稿子裡的「安東老爺」,深深覺得有時候,真讓人想說一句,「這人好欠揍(筋)」。



偏偏,在他筆下,卻不時流出一些讓你心裡的鈴鐺響了一下的句子。



例如:

「在我們家,時光是個強敵。我們基於傳統,抵禦著時光,禮拜著過往……不過,只有我們認得這間像艘船艦般啟航的屋子。只有造訪過船艙、船塢的我們,知曉它從何處下水。我們知道鳥兒是從屋頂的哪些洞溜進來等死。」



例如:

「我很清楚:先是有童年、學校、同學,然後我們忍受考試的日子便來臨了。我們在考試中得到某種文憑。我們在考試中,心情緊張地通過某道門廊;在門的另一邊,我們一瞬間成為大人。然而在陸地上,步伐比較沉重。我們已經走上了人生的路。人生路的前幾步。我們於是對著真正的對手試練我們的武器。尺、三角板、圓規,我們將使用它們來建立世界,或著去戰勝敵人。遊戲結束了。我知道,照常理說,中學生應當不懼怕面對人生。中學生只會迫不及待地跺著腳渴望邁步向前。成人生活中的磨難、危險或苦澀不會讓中學生膽怯。然而我就是個奇怪的中學生。我是一個知道自己身在福中的中學生,不怎麼急著去面對人生。」



例如:

「夜裡,一切在我看來都很脆弱,也因此把我與所有我愛的人聯繫在一起。他們正沉睡著。夜裡,當我在床上無法成眠的時候,我比看護病人的人還要不安。我是如此不善於看守我的寶藏。」



例如:

「只消閉上雙眼就能與世界講和,就能消滅這個世界上的岩石與冰雪。才稍稍闔上神奇的眼皮,便再也沒有風吹雨襲、撕裂的肌肉、灼人的冰霜,也沒有生命讓我們拖帶的這股重量、讓我們像頭牛般前進,而生命卻比一輛牛車還要沉重。」



例如:

「我會帶你去美麗的國度,那裡還留有一點點的神祕;那裡的夜晚涼爽得像一張床,能讓全身的肌肉得到休息;在那裡我們還能馴養星星。」





這樣的靈魂,怎麼能不去疼愛,甚至縱容?



而每次讀到〈從天空墜落〉這篇章,總難免隱隱約約落淚的情緒。

在這幾乎與自己不相干且遙遠的人身上、在他留下的文字裡,體會到金色的蛇之所以令某些人害怕、某些人難以抗拒,是因為「死亡」的鑿痕是那樣深,且只有那些擁有印記的人能夠辨識彼此。



漸漸地,《小王子》不再是一本童話,更像是寓言,抑或預言,甚至是懺情錄。





遊歷過後,但願我們都能回到那原鄉去。

明天的星星或許四面八方,但在某時某刻,我但願自己能夠只仰望一顆星星。